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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商家指南?
「商家指南」,專為想進入網路行銷市場的商家設計,沒有網站也能刊登,除了提供最快速的迷你網站服務外,還提供多層次的曝光資源,只要刊登商家指南,就能讓你的店家資訊,隨時隨地被消費者找到。
商家指南的優勢
  • 無網站就可刊登。
  • 豐富圖文介紹與地圖位置指引。
  • 結合Yahoo多方位的行銷資源,小預算,大曝光。
  • 持續結合第三方服務,曝光更加倍。
曝光位置

常見問題
  • 如何刊登商家指南?
  • 刊登商家指南須由經銷商服務,請於上方表格中填寫基本資料送出,將有專人與您連繫,或您可直接於下方經銷商資料中自行連繫。
  • 商家指南一次可刊登多久?
  • 一次可刊登365天。
  • 刊登內容由客戶自行上稿嗎?
  • 經銷商專人為您服務上稿。
  • 版位排序的基準為何?
  • 版位排序是隨機的。

刊登條款
商家指南廣告服務附加條款
  • 商家指南廣告服務基本說明:
    • 商家指南廣告費:新台幣16,000元(未稅)/16,800元(含稅)。廣告刊登期間為上線後一年。
    • 申請刊登商家指南廣告,請依商家指南網站所說明之方式申請。您使用商家指南廣告時需提供完整詳盡且真實之資料,您所登錄之資料事後有變更時,應隨時於線上更新之。
    • 商家指南廣告之費用應一次付清。廣告客戶完成線上申請程序(含線上付費及廣告上稿)後,即無法退款。即使廣告上線後經檢舉或審核下架者,亦同。
    • 新註冊的客戶,因系統處理資料需要時間,除經審核拒絕上線者外,您的廣告將會在24小時內上線,廣告上線時,系統會發信通知您。
    • 除經Yahoo奇摩例外同意外,每一公司/商家限刊登一個Yahoo奇摩商家指南版位。是否為同一公司/商家將以電話、地址以及公司名稱作為判斷依據,若任一公司/商家未經Yahoo奇摩事前同意即於同一時間內刊登超過一個商家指南版位,則Yahoo奇摩有權將較晚上稿之商家指南版位移除,且已給付之廣告費用亦不退款(廣告刊登之早晚依上稿時間先後順序為依據)。
    • 若任一公司/商家需加開分店廣告版位,則電話、地址不相同,公司名稱可相同,並請出示證明確為該公司/商家之分店。若任一公司/商家有任何特殊狀況須刊登二個以上之商家指南版位,應於付款刊登前取得Yahoo奇摩之同意,且Yahoo奇摩保留審核與決定是否刊登的權利。
  • 商家指南廣告內容與廣告曝光位置:
    • 商家指南廣告內容含公司基本資料(公司名稱、電話、地址、網址及營業項目等)、至多七個圖片、及500字以內的公司與產品服務簡介。不得刊登單一產品服務之廣告文宣。
    • 廣告所描述之內容必須為您的公司所擁有/經營之服務,廣告主若為某品牌企業之加盟、經銷、或代理商,廣告中需註明為該公司品牌經銷合作。
    • 您的廣告分類請務必符合您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服務,若經檢舉及查證實屬不符,Yahoo!奇摩有修改分類,以及決定是否刊登的權利。
    • 您所上傳的廣告會在商家指南網站中露出,在您所選擇之類別中以隨機方式排序。本服務若新增或調整曝光位置或管道,將於本服務網站上公告。
  • 網路優惠券服務:
    • 商家指南服務自2012年12月起新增「商家優惠搶好康」附加服務,供商家指南廣告客戶於Yahoo!奇摩「商家指南」服務之「折扣+搶好康」專區刊登優惠券訊息。
    • 商家優惠搶好康服務上線初期,僅供商家指南廣告既有客戶免費使用至2015年12月31日為止,若商家指南廣告客戶原合約期間屆滿未續約者,將同時喪失使用商家優惠搶好康服務之權利。
    • 商家優惠搶好康服務內容由廣告客戶於本服務後台填寫上傳,同一時間最多可刊登三則優惠券,優惠券格式由Yahoo!奇摩決定;您可隨時修改優惠內容,但您所提供的優惠條件應以消費者所瀏覽之搶好康優惠頁面所載之條件為準。
    • 您保證提供予使用優惠券的消費者之商品或服務品質,至少應與正常收費之商品或服務具相同品質,不會對使用優惠券之消費者為差別待遇。
  • 廣告責任與適用條款:
    • 您所刊登的所有內容均屬廣告,您的廣告、網站、及您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必須符合一切相關法令、Yahoo!奇摩的「廣告審核標準」與「廣告客戶服務條款」之規定。Yahoo!奇摩保留審核與決定是否刊登的權利。
    • 若您刊登之內容、或您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有違反相關法令或侵害消費者權益之虞者,Yahoo!奇摩有權移除您所刊登的內容,並視情形終止您使用本服務一部或全部之權利。
    • 「商家指南廣告服務附加條款」為「Yahoo!奇摩廣告客戶服務條款」之附加條款,您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已同意接受「商家指南廣告服務附加條款」及「Yahoo!奇摩廣告客戶服務條款」之拘束。
  • 附錄、廣告審核標準:
    • 1.本廣告審核標準僅列舉較常見的廣告相關法規,及Yahoo!奇摩基於管理目的所制定之規範,並未涵蓋所有相關法規。廣告主需自行負責確認所刊登的廣告與網站內容符合一切相關法令規定。 Yahoo!奇摩保留隨時更新與修改之權利。

    • 2.「商家指南」不接受刊登的產業

      • 成人/色情內容、菸 、仿冒品、禁藥、賭博、虐待和暴力、武器、大陸地區的相關內容、跨國婚姻媒合服務、代理孕母、虛擬貨幣。
    • 3.酒/酒精、爆竹煙火類商品

      酒/酒精
      廣告主的網站,不可在線上販售酒類產品。
      酒類廣告(需無線上販售)需明顯標示下列警語之一:
      • 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
      • 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 飲酒過量,害人害己。
      • 未成年請勿飲酒。
      • 或其他警語等。
      • 標示健康警語時,應以版面百分之十面積刊登,且警語字體的面積不得小於警語背景面積二分之一,如網頁必須下拉捲軸者,下拉時都必須能看到完整的警語。
      爆竹煙火
      依照爆竹煙火管理條例,不得以自動眅賣、郵購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的方式,販賣一般爆竹煙火。
      爆竹煙火包括以下項目:
      • 信號彈。
      • 煙霧彈。
      • 供節慶、娛樂及觀賞之爆竹煙火(如:火藥作用後會產生火花,旋轉、行走、飛行、升空、爆音、煙霧等現象之爆竹煙火。)
    • 4.醫藥和醫療類產品/健康食品

      • 廣告主的網站,不可在線上販售藥品。
      • 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需提供廣告許可證,健康食品需提供衛生機關核准証明,並於廣告標明鍵食字號。
    • 5.化妝品

      • 不可涉及療效,例如:改善過敏皮膚體質。
      • 不可誇大或誤導消費者,例如:一天內解決痘疤、豐胸霜、瘦身霜、類肉毒桿菌、保證百分之百消除任何斑點等。
    • 6.民宿業者

      • 民宿業者網頁必須要有民宿登記字號碼,或當地警察局聯絡電話號碼(兩者擇一)才能刊登廣告。
    • 7.移民服務

      • 網站若提供移民服務,需在網頁上同時提供下方兩字號,方可刊登廣告。
      • 「內政部證書編號C0000」。
      • 「品廣字第0000號」或「權平字000號」或「權網字000號」或「中移廣字」四者之一。
    • 8.競選網站

      • 廣告中需載明刊登者。
      • 選舉日當天不可刊登廣告。
      • 選舉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廣告不可刊登任何民調。
    • 9.證券業務網站

      • 廣告證券業務(如交易買賣等)者,請提供「金管會」所核准的「證券商許可證」。網站單純提供投資訊息,不涉及有價証劵之買賣者,無需提供許可證。
    • 10.家電維修廣告

      • 品牌名稱之使用應符合商標法與公平交易法規定。
    • 11.貸款廣告

      • 依主管機關金管會之公告,個人貸款原則上仍不得超過總額 22 倍,只有在特定條件下,可以不受 22 倍上限的拘束。因此若文案中提到「貸款額度突破22倍」意涵者, 連結網頁必須有下方其中之一的內容:
        • 在連結網頁表明相關條件符合金管會之規定,並顯示金管會函中所列的條件,或是設置連結至金管會之該規定網頁 (金管會網站)
    • 12.房屋租貸業者

      • 廣告提供台北市、新北市以及台中市房屋租賃的服務,且有日或周的選擇,需提供觀光旅館或民宿執照影本;民宿業者需再另外依照民宿相關規範。
    • 13.搬家業者

      • 搬家業者之網頁上應詳細載明「公司名稱」、「地址」及「聯絡電話」。